根据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河南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开封市2015年开始实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凡我校教职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人员,于7月1日---7月31日携带有关证件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办理登记手续。
(1)具有本省户籍的城镇居民或户口迁出本省但仍在本省领取退休金的原本省城镇居民;
(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2015年12月31日年满60岁;
(3)未享受外省(区、市)同类奖励与辅助、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
(4)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号召和政策法规生育且目前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河南大学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