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学校资产的使用效率,充分利用调剂拟处置资产,依据《河南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1】67)号文件,本着“先调剂,后报废”的原则,决定对信息化管理办公室等单位拟处置报废的计算机等设备进行校内调剂使用,请有调剂意向的单位,于7月14日前填写“河南大学固定资产调拨单”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国资办将择日办理调剂和资产转移手续。
现场踏勘 法学院: 马老师 联系方式:17839271038
附属小学: 王老师 联系方式:13937821674
东京临床学院:孟老师 联系方式:13837858971
淮河临床学院:孙老师 联系方式:13781192959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5年7月7日
附件:法学院资产处置明细
附件:附属小学资产处置明细
附件:东京临床学院资产处置明细
附件:淮河临床学院资产处置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