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的相关要求,各项目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加快2014年度财政结转资金支付进度,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2014年度结转的财政专项资金主要包括:急需紧缺专业建设经费、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经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资金、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建设项目资金、国培计划等教师教育经费以及高校协同创新建设和奖励经费等,必须于2015年9月30日前支付完毕;同时,对列入2015年学校综合收支预算的专项经费,要做好项目实施计划,加快执行进度,在2015年底前执行完毕,避免出现新的结余结转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未按规定时间执行完毕的项目资金,省财政将予以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请相关单位领导和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增强预算执行的政策意识和项目资金使用的紧迫性,督促项目实施流程,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进度。
联系人:程金辉 高磊
联系电话:22863446 内线 8335
财务处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