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推动我校阳光体育运动的蓬勃开展,切实增强学生体质,根据《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教体艺[2014]4号)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十项规定》(教体卫艺[2013]787号)文件要求,决定举办河南大学2015年秋季运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校2015年秋季运动会由校体委、体育部统一协调安排,由各相关单位分别承办。时间安排在国庆节假期结束后的双休日,人数较少的单位也可安排在周四下午举行。届时校体委将安排人员前往督导检查。
2、秋季运动会包括必设项目和自设项目。必设项目为阳光长跑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部分项目(男子为2000米、1000米、引体向上;女子为2000米、800米、仰卧起坐)。自设项目由各单位自主设置。
3、秋季运动会应面向全体学生,参赛学生应不少于本单位学生总数的80%。切忌将秋季运动会办成新生运动会或本科生运动会。
4、各单位在承办秋运会时要在比赛场地显要位置悬挂宣传横幅,长宽不限,内容统一为“河南大学秋季运动会××赛区”。
5、各相关单位应在9月16日前通过E-mail向校体委申报拟承办比赛的时间、地点和人数(邮箱tiyubu168@henu.edu.cn)。学校将在此基础上统筹协调,并做出最终安排。逾期不申报者将在2016年校春运会联席会上提出批评,并取消精神文明代表队评选资格。
6、各相关单位应提前一周将比赛秩序册报送校体委办公室,由体育部安排调配场地器材。比赛结束后一周内应将比赛的纸质总结(须包含本单位学生总人数、直接参赛人数等数据)、有代表性的电子版照片等资料交校体委办公室备案。
河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河南大学公共体育教研部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