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等文件精神,落实《河南大学关于全面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校发【2015】201号),更好地发挥课程教学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拟于11月份开展2015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不同层次(硕士、博士)、不同类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设置、培养过程的管理和培养的效果等情况。重点检查:
1.2016年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的培养方案,学术学位按照一级学科制订,专业学位按照领域制订。
2.一年级研究生的教学安排、教学督导、师生互选及个人培养计划制定情况。
3.二年级研究生的开题情况。
4.三年级研究生的中期考核情况。
5.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库建设、职业导师(专业学位)、合作导师(学术学位)授课情况、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及运行等情况。
(具体见附件1和2)
二、检查方式:
教学汇报与实地考察相结合。汇报要求为:
1.由各培养单位院长汇报,不超过10分钟。
2.汇报主要内容:
(1)针对不同层次(硕士、博士)、不同类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教学管理和培养过程中所采取的质量保障措施及评价方法。
(2)博士生导师队伍建设、承担教学和科研工作及指导研究生等情况(附件3)。
(3)本单位研究生课程建设及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情况。
(4)研究生教学中取得的成绩、独具特色的做法、值得推广的经验、工作中的不足以及发展规划等。
三、时间安排
1. 实地考察:2015.9.7-12.31
2. 集中汇报:
(1)分组情况:

(2)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请相关单位做好准备。
研究生院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