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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大学委员会关于选拔部分处级干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  万合利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学校实际,经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按照公布岗位、个人申报、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委决定等程序,选拔部分处级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职数
1.正处级岗位(职数3个,按具体岗位申报)
校纪委正处级纪检监察员1名
校友工作办公室主任1名
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1名
2.学院和研究机构党委副书记岗位(职数5个,按类申报)
经济学院党委副书记1名
数学与统计学院党委副书记1名
物理与电子学院党委副书记1名
重点科研机构党委副书记1名
民生学院党委副书记1名
3.校团委副书记岗位(职数2个,按具体岗位申报)
4.发展规划处副处长岗位(职数2个,按具体岗位申报)
5.审计处副处长岗位(职数1个,按具体岗位申报)
6.学院和直属单位行政副院长岗位(职数6个,按类申报)
历史文化学院行政副院长 1名
商学院行政副院长1名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行政副院长 1名
马克思主义学院行政副院长1名
中原发展研究院行政副院长1名
校医院行政副院长1名
二、报岗条件与资格
除须具备《河南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1.正处级岗位:担任副处级职务两年以上,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副处级岗位任职经历,且年龄不超过54周岁(1961年10月31日后出生)。其中,校纪委正处级纪检监察员和校友工作办公室主任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校纪委正处级纪检监察员要求为女性;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须具有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中国语言文学专业背景,博士学位,副教授以上职称。
2.学院和研究机构党委副书记岗位:任正科级三年以上,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5年10月31日后出生,下同),中共正式党员。
3.校团委副书记岗位:任正科级三年以上,硕士以上学位,现任专职共青团干部,中共党员。
4.发展规划处副处长岗位:任正科级三年以上,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0周岁,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审计处副处长岗位:任正科级三年以上,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有审计或会计专业背景及相关工作经历。
6.学院和直属单位行政副院长岗位:任正科级三年以上,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50周岁。
正科级干部,主要包括专职党政工团管理干部,教学科研单位系、室、所、中心等业务岗位主要负责人,教工党支部书记。其任职经历认定以组织部任命文件和组织部、人事处备案为准。
凡符合条件资格的在编和人事代理人员均可报岗。
正在脱产攻读全日制学位、在校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或已考取全日制研究生、即将赴校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已获准出国访学一年及以上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不参加此次报岗。
三、方法程序
1.发布通知。在校园网发布选拔通知。
2.报名。有参加意向者填写《河南大学选拔处级干部报名表》一份,经所在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复印件,于11月27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报党委组织部办公室(金明校区行政楼416房间)。
3.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党委组织部汇总报名情况,会同校纪委、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民主推荐。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推荐。
5.确定考察对象初步人选。学校党委根据民主推荐情况、干部德才表现和工作岗位需要,研究各岗位考察对象初步人选。
6.填报有关材料。组织考察对象初步人选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组织部汇总填写查询表格报省委组织部审核。
7.确定考察对象。根据省委组织部对考察对象初步人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信息查询反馈情况,学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8.考察对象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师生员工监督。
9.组织考察。考察对象公示期间,组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
10.研究拟任人选。考察对象公示结束后,组织部将相关人选考察情况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11.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师生员工监督。
12.任前谈话。任前公示结束后,没有发现影响任职情况的,由党委指定专人与拟任人选进行谈话。
13.发文任命。谈话后,学校印发任命文件,试用期一年。
四、组织领导
选拔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党委组织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负责任地推荐、评价干部,把“三严三实”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本通知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2613、22866051(组织部)
2676、22866053(纪委)

中共河南大学委员会

2015年11月24日

附件:河南大学选拔处级干部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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