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同学:
你们好!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5年12月26-28日进行。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级考试。为规范考试这次工作,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考试的平稳实施,教育部专门下发了《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学【2015】10)。教育部还于2012年下发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2015年1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首次把考试作弊列入刑事犯罪,相关条款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因此,请各位同学务必遵守国家有关法令,不参与任何考试作弊活动。各单位研究生辅导员也要高度重视,要求做到学生在校有记录、学生请假有批件。对于参与作弊的在校学生,学校将按照《河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条例》规定,一律作开除学籍处理,并移交国家司法部门,作相关刑事处理。希望大家维护正常的考试秩序,有效避免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不要因一时失足而毁掉自己的一生。
河南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