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6年财务预算的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根据预算工作安排,即日起开始接收各单位校内专项资金申报材料。
2016年校内专项资金项目须按学校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所有上报项目须经科学论证和学校上会研究同意。上报的项目预算按照财政资金的使用要求,原则上当年须执行完毕,跨年度的项目,要分年度编制资金使用计划表。
上报材料须包括:学校相关会议纪要(注明文件号并提供原文复印件)及项目支撑材料(包括:项目实施必要性论证、项目经费预算、分年度资金使用计划)。请各单位于2016年1月2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财务处计划财务科。
联系人:李俊义、高磊
联系电话:22863446(外线)/8335(内线)
财务处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