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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及退休高级专家返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  刘旭阳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大学关于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的规定(试行)》(校发〔2011〕91号)和《河南大学关于退休高级专家返聘的暂行规定》(校发〔201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将2016年度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及退休高级专家返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有关规定请参阅《河南大学关于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的规定(试行)》(校发〔2011〕91号)。

二、退休高级专家返聘有关规定请参阅《河南大学关于退休高级专家返聘的暂行规定》(校发〔2012〕9号)。

三、2017年6月前达到并拟延长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填写《河南大学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由本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签署意见。

四、2017年6月前退休并拟返聘的高级专家填写《河南大学退休高级专家返聘申请表》,由本单位签署意见。

五、2015年度批准延长退休年龄至2016年度者,2015年度批准返聘至2016年度者,如工作需要仍需延长退休年龄或返聘,需同时申报;首次申请延长退休年龄者,须提供本人正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六、各单位请于5月13日前,将上述材料统一报送人事处职称科(金明校区行政楼603房间)。

联系人:臧国轻

电话:3905(内线) 22196969(外线)


附件:1、河南大学关于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的规定(试行)

2、河南大学关于退休高级专家返聘的暂行规定

3、河南大学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

4、河南大学退休高级专家返聘申请表

人事处

2016年4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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