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2017-2018学年度中美富布赖特研究学者项目遴选通知》(留金美[2016]76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该项目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并在学习、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归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2. 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秀教学/科研人员,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3. 在过去四年内没有在美留学的经历。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
4. 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
5. 身心健康。
6. 年龄原则上在35-50岁之间(1966年8月1日至1981年8月1日间出生),具有副教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博士学位或十年以上教学经验,有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和较高的英语水平,赴美后能独立从事研究工作。
7. 申请人需有与美国问题研究相关的教学经验和专业背景。优先考虑研究课题确有必要到美国进行研究及有志于通过参加本项目增减中美两国人民相互理解者。
二、选派学科
应为美国问题研究的相关领域,具体学科领域请参阅附件一。
三、资助内容
1. 国家留学基金委为选派人员提供赴美(至入境地)国际旅费。
2. 中美双方共同为选派人员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包括回国旅费)。
四、留学及资助期限
被选派人员资助期限为10个月,留学期限不超过12个月。留学人员须连续在国外研修10个月,期间不得提前或中途回国(特殊情况除外)。
五、申报程序及时间
申请人分别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及中美富布莱特项目美方报名网站(http://apply.embark.com/student/fulbright/scholars)进行报名。其中2016年6月20日前完成基金委网上申报,2016年7月31日前完成美方网上申报。
六、其他事项
1. 中美富布赖特项目是中美两国政府间重要的教育交流项目之一,由中国教育部与美国国务院共同负责,留学基金委和美国驻华使馆共同负责实施,具有很高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及时通知到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教职工。
2. 请各单位于6月10日前推荐好候选人,并将申请人填写的《2017-2018年度中美富布莱特研究学者项目申请表》(附件四)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交人事处职称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臧国轻
电 话:3905(内线) 22196969(外线)
人事处
201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