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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资产清查复查核实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  刘旭阳

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大学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我校国有自查清查工作进入复查核实阶段。现将复查核实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查核实的内容、标准

按照“清查工作方案”要求,本次复查工作由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1、复查内容

(1)各单位、各部门粘贴条码标签情况;

(2)各类资产盘点情况;

(3)资产无盈亏情况;

(4)盘盈、盘亏等落实情况(提供证明材料见附件一)。

2、复查标准

本次复查抽查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无盈亏项的50%,一个单位如抽查中出现5项以上账实不符的情况,被复查单位需重新进行清查;复查通过的单位由复查组织部门统一出具复查意见书(见附件二)。

复查通过后,各单位须将清查盘点结果(包括盘盈、盘亏表)纸质数据打印装订,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资产管理人员签字、加盖公章后上交到清查办公室。

二、复查时间要求

5月18日开始,至5月26日结束。

三、复查核实工作组织分工

组织复查单位 复查组长 复查对象单位 分类资产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郑合勋 教学、科研各部门单位(含附小、幼儿园) 设备、家俱

总务处 吕云飞 机关各部、处、室 设备、家俱、文物

财务处 韩守富 各二级财务核算单位 资金、存货、债权、债务

图书馆 李景文 档案馆、艺术学院、历史文化学院等各单位 图书、珍藏品、陈列品

四、复查携带设备和依据材料

设备、家俱类复查,每组配一台手持条码扫描枪。

复查依据材料:各组织复查单位,请在国资办网站资产清查专栏下载盘点结果明细表。

五、相关要求

(1)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要求,本次复查工作,每个工作组需配置一名社会中介机构审计专项服务人员一名。组织复查单位需要审计专项服务人员的数量,可与清查工作办公室协商确定。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资产复查核实工作,要安排专人予以配合。单位资产清查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责任,督促落实复查组提出的复查意见。未按时完成清查任务,拖延学校清查工作总体进度的单位,由主要负责人承担责任。


附件: 1、各单位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废、损毁、被盗等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2、复查意见书

河南大学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1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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