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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  刘旭阳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6〕77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对象、数量

  (一)推荐对象: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从学校班子成员或中层正职干部中推荐)。

  (二)推荐数量:各单位限推荐1名。

  二、推荐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管理思想,管理业绩突出,管理方式先进,所在学校(单位)无重大管理事故,教学、科研、管理居全省同类、同行业先进水平,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并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以上,从事教育管理工作8年以上,担任学校(单位)领导管理工作5年以上且现仍担任领导管理工作。

  (四)近五年来,主管的业务部门(单位)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个人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

  (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结合所从事的教育管理工作,近五年来,在CN学术期刊或市级以上报纸发表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管理类文章3篇以上(限独著),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市厅级以上教育教学管理研究项目(课题)通过结项验收。  

三、待遇与管理

  (一)待遇

  优秀教育管理人才是河南省教育厅为表彰全省教育系统有突出贡献的教育管理工作者而设立的一种综合性荣誉称号。省教育厅将对入选人员授予“优秀教育管理人才”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管理

  对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在岗期间实行动态管理,5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届满时,省教育厅组织人员对其进行综合考核。经考核合格者,保留其荣誉称号;经考核不合格者,或有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取消其荣誉称号。

  今后凡遇推荐河南省或国家有关教育管理人才项目人选时,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要求,从入选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的人选中择优推荐。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报送材料

  1.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含电子版)。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 《河南省教育厅2016年度优秀教育管理人才评审简表》(见附件)一式1份(含电子版),使用A3纸张,正反双面打印。  

  (二)报送时间和地点

  请于10月15日前将有关推荐材料和电子版报至人事处师资科(金明校区行政楼605房间),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焦 凡 胡 斌

  联系电话:22199595(外线) 3910(内线)

  电子信箱:hdszk@henu.edu.cn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2016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评审简表

  

人 事 处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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