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22 作者: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 刘旭阳
2016年度教师(实验)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现将我校2016年度教师(实验)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以充分听取全校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1月2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人事处职称科反馈。
联系电话:22196969 3905(内线)
附: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人事处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