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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校级科研实验室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  刘旭阳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校级科研实验室建设,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汇聚后备科研人才,为重点科研平台培育新的增长点,根据《河南省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和《百年名校河南大学振兴计划(2011-2020年)》要求,按照“优化布局,择优遴选”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在空间信息、新能源、新材料、大数据、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生命健康等领域遴选一批校级科研实验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研究方向相对稳定集中,目标定位明确,研究工作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特色和优势,发展前景良好。

2. 拥有较高研究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一定数量的研究队伍。其中,实验室主任必须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方向带头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固定研究人员应不少于12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二;研究人员相对稳定,原则上不能同时兼任其它实验室成员。

3. 具有承担国家、省部级科研任务的能力。实验室近3年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不少于6项,同时承担部分本科生或研究生的实验教学任务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工作。

4. 已经具备一定规模的满足开展研究所需的实验场地、设施及设备条件。其中实验用房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总值(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5. 依托建设学院能为实验室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建设经费等配套条件。实验室已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二、遴选程序

1. 申请建设的实验室需填报《河南大学科研实验室立项建设申请书》(格式见附件),同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 申请书由依托学院的学术委员会组织论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并签署意见后,提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3.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实验室推荐至评审专家组进行综合评议。

4. 专家组听取实验室汇报并进行现场考察,经综合评议后,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立项名单。

三、具体要求

1. 申报实验室必须符合以上建设领域,实验室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应比较明确和集中,并突出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

2. 实验室依托学院要按照建设领域积极整合学科资源、凝练研究方向,使实验室成为学院和学科发展的重要支撑平台。每个学院限报1项。

3. 申报材料一式7份并辅以佐证材料,纸质材料正反印刷A4纸胶装,申报书和佐证材料一起装订,封面加盖依托学院公章,电子文档发送至zdsys@henu.edu.cn。

4. 申报实验室应按时报送所有材料,过期不再受理。报送的各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

四、申报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4月14日截止。

五、联系方式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重点条件保障科(金明校区行政楼259房间)

联系人:侯亚彬 刘恺 联系电话:23886215 ,2786

附件:河南大学科研实验室立项建设申请书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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