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基层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统战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励全校统一战线成员及集体主动融入学校发展大局、积极贡献智慧力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2025年度统一战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通过表彰先进典型,弘扬团结协作与实干担当精神,推动学校统战工作提质增效、再上新台阶,为服务河南省“两高四着力”重大要求与学校“双一流”建设凝聚共识、汇聚强大合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
全校各二级党组织
(二)先进个人
统战工作先进个人:全校统战干部
建言献策先进个人:全校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成员及无党派人士
社会服务先进个人:全校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成员及无党派人士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党委重视:将统战工作纳入党建总体布局,全面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细化落实统战工作“四个纳入”“三个带头”的具体举措。
制度建设:健全统战工作机制,落实统战委员配备,完善统战成员信息库;强化民族和“双防”工作责任。
工作实绩: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发挥作用,推荐优秀党外人才担任各级各类职务;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服务中心工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形成具有特色的亮点成果。
宣传成效:开展统战理论政策学习、实践活动,本单位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统战工作,营造良好统战工作氛围。
(二)先进个人
1. 统战工作先进个人
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统战方针政策;热爱统战工作,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在组织协调、联络服务、政策落实等方面表现突出;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无任何违规违纪问题,群众认可度高。
2.建言献策先进个人
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围绕学校创新发展、地方经济社会重点问题(如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教育改革等),全年精心撰写并提交高质量提案、社情民意、调研报告等;相关成果被市级及以上党政部门采纳、批示,或荣获市级及以上统战系统、政协系统表彰奖项。
3.社会服务先进个人
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组织或参与乡村振兴、公益服务、科技帮扶等社会服务项目,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发挥专业优势,带动团队或党派成员共同参与,取得良好社会效益,或获得服务对象或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方式
1.先进集体
各二级党组织对照评选条件开展自查自评,填写《统战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1),附自评报告(1500 字以内)及相关支撑材料(会议纪要、宣传资料、获奖证明等)。
2.先进个人
统战工作先进个人: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个人自荐需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每个单位限推荐2人,填写《统战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可附相关支撑材料。
建言献策先进个人和社会服务先进个人:限党外人士申报。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基层组织初审通过后,由所在单位二级党组织审核并统一报送。需填写相应类别《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3、4),可附相关支撑材料。
(二)材料要求
所有申报材料需按“申报表+事迹材料/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电子版统一命名为“申报类别+单位+姓名”。
请于2026年1月30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版(U盘拷贝)分别报送至以下地点:
郑州校区:龙子湖校区友兰学堂北楼A座401室
金明校区:金明校区行政楼123室
联 系 人:王鲜萍
联系电话:13949402039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统战工作、凝聚奋进力量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评选工作有序推进。
(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开展申报和推荐工作,注重实绩、优中选优,真正推选出政治过硬、事迹突出、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三)公开公正,严守纪律。评选工作全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对弄虚作假、违规申报的,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结合评选工作,广泛宣传统战工作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充分发挥先进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推动全校统战工作再上新水平。
附件:
1. 统战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 统战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3. 建言献策先进个人申报表
4. 社会服务先进个人申报表
党委统战部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