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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代扣代缴2023-2024年度取暖费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马洁

全校教职工:

2023-2024年度取暖费核算工作已经结束,在职人员的暖气费将从2026年1月份工资中扣除,离退休人员的暖气费将从发放的取暖补贴中予以扣除,不足抵扣差额从2026年1月份工资中继续扣除,无法代扣代缴的由用户通过微信支付到特定对公账户。

具体收费标准及计算方式如下:0.19元/天/m²×建筑面积的90%×供暖天数。

供热范围:苹新区家属院、苹老区家属院、仁和小区家属院、仁和学生公寓博士楼、青年教师公寓、明伦校区周边家属院、金明校区1号公寓。

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

房管科: 0371-22866985

动力科: 0371-22622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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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处(后勤集团总公司)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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