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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学生参加202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马洁

各相关单位: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进一步提高高校学生医疗保障质量的通知》、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明确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豫医保办【2025】58号),以及开封市、郑州市分别出台的汴医保办【2025】43号、郑医保办【2025】44号等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校学生参加202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全民医保是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基础,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在校大学生参加属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全民医保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学院充分认识大学生参加属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性,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将医保政策告知到每一位学生,确保在校大学生应参尽参、应缴尽缴。

二、缴纳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三、缴费标准

龙子湖校区学生按照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执行;

金明、明伦校区学生按照开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执行。

四、待遇享受期限

按年度缴费者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按学制缴费者截止到毕业年度12月31日。

五、缴费时间与方式

学校集中参保缴费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15日。

在校大学生即日起可登录河南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自行缴纳,逾期学校不再集中办理。

六、特别提醒:

1、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学生在户籍地参保可享受当地有关医保参保费用补助或减免政策,不在学校缴费参保。

2、已在户籍地参保的学生不再通过平台缴费。

3、已参加职工医保的学生不需要再参加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4、在校参保学生可享受门诊医疗、门诊慢性病医疗、重特大疾病医疗、住院医疗(包括寒暑假在户籍所在地住院、实习期在实习所在地住院)等大学生优惠政策。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医院医保科(电话2219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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