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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河南省“科技副总”岗位申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马洁

全校各单位:

为强化我省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按照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5年度河南省“科技副总”岗位发布和组织申报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度河南省“科技副总”岗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25年度河南省“科技副总”实施选派工作将围绕“两高四着力”,聚焦我省重点培育的“7+28+N”产业链群,重点支持电子信息、先进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现代食品、节能环保等产业集群中相关企业,优先向建有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的各类创新型企业组织选派。

二、选派条件和岗位情况

(一)“科技副总”申报条件

1. 政治素养好、专业能力强,具有吃苦奉献精神和服务企业意愿,能够适应企业工作环境的科技创新人才。

2. 具有一定科研创新能力不担任管理岗位(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当具有博士学位(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初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截至2025年8月31日)。

3. 能够在省内同一企业工作不少于两年,且每年原则上不少于90天。

4. 具有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工作经验,且近三年内无任何不良记录。

5. 对拥有核心知识产权或成熟科技成果、省内企业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条件要求。

(二)“科技副总”岗位情况

1. 有“科技副总”需求但没有意向人选的企业岗位,详见《河南省“科技副总”需求汇总表》(附件1)。

2. 有“科技副总”需求且已有意向人选的企业岗位,详见《河南省“科技副总”对接汇总表》(附件2,省科学技术厅已通过电子版形式发至各地科技管理部门)。

三、申报流程

(一)岗位对接

对有“科技副总”需求但没有意向人选的,自评认为符合“科技副总”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可自行和企业开展对接洽谈。对有需求且已有意向人选的,由各地科技管理部门负责通知到企业或申报人,尽快完成对接。同一申报人限报一家企业,同一企业限选一名申报人,已纳入2024年度河南省“科技副总”选派名单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二)自主填报

双方对接成功后,在申报人和学校协助的基础上,由企业登录“河南省科技服务综合体信息管理平台(http://fuwu.hnkjt.gov.cn/)”,点击“河南省创新型企业管理系统(http://xt.hnkjt.gov.cn/qy/tzgs.ignore)—科技副总组织申报”,在线填写《河南省“科技副总”服务企业申请表》(附件3)并上传企业、“科技副总”本人及学校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书》(附件4)及相关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资料。企业在线申报时间为8月29日—9月23日。根据往年情况,申报最后时段登录企业过多易造成网络堵塞,请申报人提醒意向企业及早登录系统填报,确保按时提交。

与意向企业关于《合作协议书》条款协商一致后,申报人填写《合作协议书》和《河南大学“科技副总”合作协议书审批表》。其中《合作协议书》双面打印,一式三份,申报人进行签名;《河南大学“科技副总”合作协议书审批表》填写完成后,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在完成所在学院/科研机构意见审签手续后,于9月11日前连同三份《合作协议书》一并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金明校区行政楼246室或郑州校区友兰中楼201),由科学技术研究院集中办理后续审签手续。学校审签手续完成后,科学技术研究院会及时通知申报人领取并转交至意向企业完成盖章手续和河南省科技服务综合体信息管理平台系统填报。三方签订完成后的《合作协议书》需由申报人送一份原件至科学技术研究院(金明校区行政楼246室或郑州校区友兰中楼201)进行留存备案。

(三)审核推荐

申报需求经属地科技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通过系统推送至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将会同省委组织部组织专家开展评估论证,并会同相关部门遴选确定本年度河南省“科技副总”选派人选。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审核。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技副总”选派工作,躬身入局、严格审核,高质量完成“科技副总”申报对接。重点对企业技术难题需求和申报书中服务事项和预期目标的逻辑合理性进行审核。

(二)严肃纪律,宁缺毋滥。申报企业、申报人和申报人派出单位要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避免空项、漏项、误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计入诚信档案。申报内容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不得填写任何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所有内容应均可公开。

五、联系方式

(一)在线申报技术支持

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

联系电话:0371-65974111

(二)政策咨询

省科技厅科技企业处

联系电话:0371-65990101/86230698

(三)校内咨询

科学技术研究院科技成果转移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66598250


附件:

1. 河南省科技副总需求汇总表

2. 河南省科技副总对接汇总表(省科学技术厅已通过电子版形式发至各地科技管理部门)

3. 河南省科技副总服务企业申请表

4. 合作协议书(参考模板)

5. 《河南大学科技副总合作协议书审批表》

中共河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河南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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