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要求,现就我校教职工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汇算清缴时间:
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2025年3月1日至20日需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预约后办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二、申报方式及流程
1、因申报内容涉及到个人信息,且为了便于教职工高效快捷办理申报,建议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chinatax.gov.cn)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2、教职工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扫描个税APP二维码下载安装软件(或登陆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实名认证,填报和更新个人相关基础信息。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包括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查询、确认本人2024年度的综合所得收入纳税明细,确认无误后按系统流程进行申报。
三、补录修改信息
凡符合2024年度专项附加扣除(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条件的教职工,办理汇算清缴前,应先行查询本人2024年度专项附加扣除情况,如有遗漏可选择专项附加扣除2024年度进行补充、修改填报。
四、注意事项
1、为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享受个税改革红利,请各单位认真落实该项工作,使教职工及时了解汇算清缴政策,熟悉申报流程,按时完成申报工作。
2、特别提醒:汇算清缴期结束后,对未申报补税或者未足额补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依法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3、在进行2024年度个税汇算清缴操作时,请勿修改已填报的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以免造成工资薪金个税计算异常,如有变动,可在下一年度汇算清缴时一并修改办理。
4、具体操作中如有疑难问题可拨打财务处人员经费科电话:0371-2282698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