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4号)和《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5〕3号)要求,为做好我校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现将2025年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用途
专家库主要用于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学位授权审核、国际大学评估、学科评估、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以及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等工作。
二、报送内容
本次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包括六部分:
一是报送新增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二是报送具有学科交叉研究经验又有指导学科交叉研究生经历的专家,以及交叉关联学科信息;
三是报送行业企业专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等所属专家);
四是报送具有指导八年一贯制医学教育博士研究生经历的专家、具有八年一贯制医学教育学习经历的专家;
五是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学科专业及个人信息;
六是清退存在师德师风等不良问题的专家。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推荐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积极主动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是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兼职及行业企业导师)。
具体报送内容按照《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表中各字段的含义说明、填写要求及校验规则请参考《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表说明》(附件2)和《专家库数据字典》(附件3)。
三、工作安排与要求
(一)各单位须指派专人负责,认真组织本单位专家信息的更新与报送工作,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各专家在填写《专家信息汇总表》时,要注意“一级学科”“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栏目信息的准确性。专家的国籍、证件类型、政治面貌、最高学位、最高学历、专业技术职务、导师类别、头衔请严格按照《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表说明》填写。
(三)专家信息请按照学科归属,由所在单位统一汇总后上报。各单位于3月18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专家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导师信息汇总简表》(附件4)(电子版及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
(四)专家信息采集过程中,参与人员务必做好专家信息的保密工作。
(五)研究生院学位办汇总全校专家信息,审核后录入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信息系统,完成报送工作。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371—66598305
邮 箱:xwdjs@vip.henu.edu.cn
附件:
1.专家信息汇总表
2.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表说明
3.专家库数据字典
4.导师信息汇总简表
研究生院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