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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25年政府采购计划和采购预算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马洁

各相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2025-2027年财政规划及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厅预算所属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现将2025年我校政府采购计划和采购预算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报原则

严格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牢固树立“无预算、不采购”意识,结合本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和财力安排,科学合理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和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规范编制。

二、编报主体和范围

1.编报主体和经费来源

各校内二级预算单位为本次计划编报的主体,负责编报、汇总本单位管理经费涉及的政府采购计划和采购预算,以及新增资产配置计划,涉及经费范围包括:年度预算安排的部门职能专项、教学单位发展、“双一流”学科建设、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校区基本建设、科研启动及课题经费以及其他财政专项等经费。以上经费中,延续性项目经费预算额度以2024年度预算为参考依据,非延续性项目则以预计情况进行填列;属于2024年度经费政府采购程序已履行完毕,但需在2025年度进行支付的,本次也应填报。

2.编报范围

1.2025年需履行政府采购程序进行资金支付(含2024年度经费,已完成政府采购程序,但需在2025年进行支付的),单项或者批量预算金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采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仪器设备、中外文图书及数据库、新生教材,维修改造工程、基建工程,学位论文质量监测、图书及教材出版、网络带宽租用、物业管理、校区保安保洁、学生公寓租赁服务等,以上内容填报《河南大学2025年政府采购计划和采购预算表》(详见附件一)。

2.涉及新增资产且符合固定资产登记条件的(详见附件二),还需填报《资产配置计划和预算表》(详见附件三)。

三、编报要求

1.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开展采购活动, 要增强年度预算的计划性、前瞻性,提前谋划本单位采购工作,做到“无预算不采购、无计划不采购”。要合理安排采购项目,同类别或同品目可以合并采购的项目,应当统一编入政府采购计划,合并实施采购,严禁以化整为零方式人为拆分,规避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

2.自2025年1月1日起,上级主管部门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审核各单位申报的政府采购项目,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和预算的项目,学校财务部门将不能进行资金挂接,采购部门无法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本项工作,确保政府采购预算和资产配置计划“应编尽编”“编实编细”,切实提高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质量,避免因漏报或错报采购预算而影响本单位资金的正常使用,相关表格及支撑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请将盖章扫描件及电子版于2024年10月29日下午5:30前,发送至招标工作办公室邮箱zbb@henu.edu.cn。

四、联系方式

招标办联系人:黄韶楠,0371-22196418

财务处联系人:刘佳琪,0371-22863446

国有资产办公室(招标工作办公室)    财务处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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