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持续强化我省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鼓励我省高校院所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人才到我省企业兼任“科技副总”,助力我省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河南省“科技副总”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豫科〔2024〕75号)有关安排,现将2024年度河南省“科技副总”岗位发布和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24年度河南省“科技副总”实施选派工作将聚焦我省重点培育的“7+28+N”产业链群,重点支持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先进装备、现代医药、现代食品、现代轻纺等产业集群中相关企业,优先向建有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的各类创新型企业组织选派。
二、选派条件和岗位情况
(一)“科技副总”申报条件
1. 政治素养好、专业能力强,具有吃苦奉献精神和服务企业意愿,能够适应企业工作环境的科技创新人才。
2. 具有一定科研创新能力不担任管理岗位(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当具有博士学位(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初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截至2024年8月31日)。
3. 能够在省内同一企业工作不少于两年,且每年原则上不少于90天。
4. 具有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工作经验,且近三年内无任何不良记录。
5. 对拥有核心知识产权或成熟科技成果、省内企业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条件要求。
(二)“科技副总”岗位情况
有“科技副总”需求但没有意向人选的企业名单见《河南省“科技副总”需求汇总表》(附件1)。
三、申报流程
对有“科技副总”需求但没有意向人选的,自评认为符合“科技副总”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可自行和企业开展对接洽谈。同一申报人限报一家企业,同一企业限选一名申报人。如最终双方对接成功,企业(申报人和派出单位协助)可登录“河南省科技服务综合体信息管理平台(http://fuwu.hnkjt.gov.cn/)”,点击“河南省创新型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科技副总组织申报”,在线填写《河南省“科技副总”服务企业申请表》(附件2)并上传由达成意向的接收企业、“科技副总”本人及派出单位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书》(附件3)及相关附件材料。
截止日期:在线申报时间为9月10日—9月27日。
企业只需在线填报,无需报送纸质资料。根据前期岗位征集情况,申报最后时段登录企业过多易造成网络堵塞,不能顺利完成申报,请达成意向的老师尽早与有关单位联系及早登录系统完成填报。
达成意向的老师请将附件2和附件3提交至友兰中楼201房间备案。
四、严肃纪律,宁缺毋滥。申报企业、申报人和申报人派出单位要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避免空项、漏项、误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计入诚信档案。申报内容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不得填写任何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所有内容应均可公开。
五、联系方式
(一)在线申报技术支持
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
联系电话:0371-65974111
(二)政策咨询
省科技厅科技企业处
联系电话:0371—65990101/86230698
学校联系人:李君勇,18103788728
附件:
1.河南省科技副总需求汇总表
2.河南省科技副总服务企业申请表
3.合作协议书(模板)
4.豫科关于印发《河南省“科技副总”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的通知
河南大学党委组织部
河南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