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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马洁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助推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持续构建一流创新生态,按照河南省发改委相关通知要求,近期,河南省教育厅组织高校开展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国家和省“十四五”相关发展规划确定的重要产业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新兴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先支持我省重点培育28个产业链(《河南省加快新兴产业重点培育行动方案》附件1)中符合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依托大中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建设,明确牵头单位和共建单位,并签署共建合作协议。

(二)符合《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豫发改高技〔2021〕777号)(附件2)有关规定,方向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符合产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建立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具备按期建设、正常运行和持续创新的各项支撑条件,且相同行业细分领域和方向上无已认定或命名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

(三)拥有高水平的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技术创新团队,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40人,专职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20人,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2022年度研发经费支出不低于200万元。

(四)拥有良好的研发场地、设施和设备仪器条件,对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研发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应用形成有效支撑和保障;具有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有待工程化开发和拥有良好市场前景的重大科技成果;其中,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研发场地相对独立且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三、申报数量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教科技函〔2023〕547号)规定,“双一流”建设高校限报3家。

四、申报程序和材料

1.符合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条件的,由依托学院(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推荐,8月7日前将拟申报中心名称、人员团队、仪器设备、科研场地等信息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进行重复建设核实,通过后,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和申请报告大纲(附件3),编制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

2.审核推荐。申报材料(电子版)于8月11日之前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科研平台管理科审核。

3.材料报送。审核通过后,将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申请报告纸质文件(一式4份)及相关材料电子版于8月14日中午12:00之前报送至金明校区行政楼249房间。未按时间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恺 刘俊霞

联系电话:0371-22864674 13183257719

邮箱:zdsys@henu.edu.cn


附件.zip

1.《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2.《河南省加快新兴产业重点培育行动方案》;

3.《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大纲》;

4.《2023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情况汇总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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