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科研项目课题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河南省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相关要求,充分发挥政策性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作用,统筹优化科研助理岗位招录工作进程安排,河南省科技厅征集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招录计划。依据《河南大学科研助理管理办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要充分认识科研助理岗位招录开发的重要意义,高校毕业生是科技创新的一支重要生力军,科研助理是科研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科研治理体系建设、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既是促进就业稳定的有效手段,也是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构建与科技计划实施相匹配的专业科技支撑队伍的重要举措。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推进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工作,发挥省级科技计划和创新基地平台等依托单位的引领作用,充分挖掘岗位资源,大幅增加科研助理岗位数量。
二、设置范围
科研助理岗位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岗位,同时包括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设立的科技相关见习岗位。尤其重点关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科研助理所需人力成本费用可根据情况通过科研项目经费等渠道统筹解决。
三、征集范围及报送时间节点
1.省级重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和创新基地平台等依托单位加大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力度。近两年承担国家与省级重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重大创新基地平台的依托单位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认真梳理已开发的科研助理岗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参与科研工作,合理设置科研助理岗位。
2.原则上我校近两年承担的国家与省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组均须设置不少于1-2个科研助理岗位,其他各级科技计划项目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设置科研助理岗位1-2个。国家级科研平台(附件2)设置至少10个科研助理岗位;省部级科研平台设置3-5个科研助理岗位。
4.各相关单位和课题组请于6月5日前把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征集计划(附件1)交由科研秘书汇总。
四、报送方式
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和word版同时发送至kyc@henu.edu.cn或微信直接发送。不需要报送纸质材料。
联系人:张云庚、王岩(科学技术研究院)、梁培东(人文社科研究院),联系电话:13781113257、13723235131、18238206519
附件1 科研助理岗位招录计划信息表.doc
附件2 国家级科研平台.xls
科学技术研究院、人文科学研究院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