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近期我校启动中层领导干部换届工作,部分干部岗位调整后,其使用资产的归属部门、使用人和存放地点等也将对应发生变化,为做好变动人员的资产交接,请各相关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及时更新资产信息,确保国有资产的规范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调配原则
(一)处级干部岗位变动的,原配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留在原岗位,由继任者使用;如有特别需求,需要带离原办公设备的,须经原部门领导同意,并及时办理资产变更。
(二)交流岗位的处级干部或新提拔的处级干部,到岗后,如本部门无可调剂的办公家具和设备的,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按学校采购流程审批后购置。
二、资产交接相关流程
(一)资产使用人、存放地点等变更手续办理
1.使用人变更一般分为因工作调离、退休等原因导致的资产使用人发生变化。对于资产使用人、存放地点发生变化,使用单位资产管理员要及时进行变更。
2.资产信息变动流程:使用单位资产管理员登陆资产系统,点击业务办理-信息变动登记-新建-选择相应变动类型,下一步-勾选要变动的卡片,下一步-修改完资产卡片信息后,下一步-录入记账日期、变动原因,点击完成。
(二)资产调剂手续办理
1.当资产需要变更至另一单位使用时,应由原使用单位通过资产调剂功能发起调剂申请。
2.资产调剂流程:使用单位资产管理员登陆资产系统,通过以下程序办理资产调剂。
(1)调出部门点击主菜单“业务办理”-“资产调剂申请”,继续点击“新建调剂单”,首先依此选择调入部门、调出部门、经办人、归口管理部门、调剂原因,然后点击“选择卡片”选择要进行调剂的资产卡片,点击保存,确认无误再点击“提交”,进入审批流程。
(2)调入部门点击首页待办事项中的“资产调剂待审批”,进入资产调剂审批列表,双击打开要进行审核确认的资产调剂单,补充修改调入领用人、存放地点信息,然后点击审批界面上方的“同意”按钮即完成该单据的审核确认。如果不同意调剂,则点击“驳回”或“退回”,退回操作需在审批意见内填写退回的原因。
(3)调出部门通过资产系统打印资产调剂单,经调入、调出部门领导等人员签字盖章后上传系统。
(4)管理部门审批人在在首页的“待办事项”模块直接点击“资产调剂待审批”,进入资产调剂审批列表。或者功能菜单栏依次点击业务审批—资产调剂审批,进入资产调剂审批列表。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固定资产交接工作,是确保学校固定资产账物相符的重要基础,是实现各单位固定资产完整安全和有效使用的重要保证,请各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做好固定资产交接工作,各部门和干部要重视固定资产移交工作,明确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责,做到资产到人、责任到人,防止固定资产无人管理、流失和损坏的情况。
(二)岗位调整人员在离岗前均须做好固定资产的变更移交工作,各单位资产管理员要积极协助配合岗位调整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移交手续,以确保固定资产的账、卡、物相符。
(三)各单位资产管理员有发生岗位调整的,请及时重新明确资产管理员并上报国资办备案,以确保资产管理工作的有效衔接。
(四)为严格落实学校“过紧日子”要求,各单位购置资产应以“从严从紧、调剂优先”的原则,严格按照《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豫财资〔2020〕222号)执行。
附件: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豫财资〔2020〕222号).pdf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