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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内媒体管理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刘旭阳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信息发布与审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及我省相关文件规定,现对全校宣传工作的日常管理及“三审三校”要求如下:

一、 日常管理

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对全校媒体实行分级负责管理。

学校官方媒体,由校党委宣传部主管,校党委宣传部部长为第一责任人。

校内各单位官方媒体、师生自媒体,各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机关各职能部门官方媒体、师生自媒体,由职能部门所在党支部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各师生社团媒体,由所挂靠单位主管,挂靠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或挂靠职能部门所在党支部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二、 三审三校

1. 严格履行“三审”

(1)在初审环节,应在审读全部稿件的基础上,对选题内容的社会效益、文化价值和出版价值进行审核,严格把好导向关、知识关、文字关等,对稿件提出取舍意见和修改建议。

(2)在复审环节,应审读全部稿件,并对稿件质量及初审报告提出复审意见,作出总体评价,并解决初审中提出的问题。

(3)在终审环节,应根据初审、复审意见,对被件的内容,包括舆论导向、社会反响、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等方面作出评价。对于涉及重大内容的选题,要向校党委宣传部履行重大选题进行报备。

各单位在内容编辑环节应切实履行初审、复审和终审三道程序。“三审”中任何两个环节的审稿工作不能同时由一人担任。

2. 认真执行“三校”。全部稿件都应由校对人员负责校对,校对不低于三个校次。校对人员负责发布内容的文字技术整理、各校次的质量监督检查以及发布内容的通读,对校对质量负责。重点图书、工具书、重大选题出版物等应相应增加校次,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校对准确无误。

请各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以上要求,确保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对出现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事故、造成不良后果的媒体,学校将依规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党委宣传部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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