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大资讯

关于严肃届中调整工作纪律加强届中调整工作风气监督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刘旭阳

各党委、党总支,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届中调整工作环境,保证学校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届中调整工作顺利开展,按照中共中央纪委机关 中央组织部 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发〔2021〕2号)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履行管党治党责任

各党委、党总支和各单位负责同志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充分认识此次届中调整的重要性,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提醒重点岗位干部和相关人员带头严守工作纪律,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深入细致做好进退留转干部的思想工作,教育引导他们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正确对待职务变动,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自觉接受和服从组织安排,确保届中调整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不因局部工作影响整体进程。

二、严肃工作纪律,确保风清气正

一是严禁结党营私,对拉帮结派、上下勾联、搞团团伙伙和小圈子的,以人划线、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的,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以及打电话、发信息、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荐中搞拉票、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的,通过帮助他人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索取、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五是严禁个人说了算,对以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授意、暗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一律取消相关任用决定,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为他人推荐提名、提拔调整疏通关系的,违规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部门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作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情形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借届中调整之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届中调整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严禁弄虚作假,对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在届中调整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一律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十是严禁干扰届中调整,对境内外敌对势力搅扰破坏届中调整的,严加防范、坚决打击;对黑恶势力、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影响届中调整的,违规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资助或者培训的,以威胁、欺骗、利诱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民主权力的,造谣诽谤、诬告陷害或者打击报复他人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严格落实《关于规范岗位变动领导人员工作交接的通知》(校党组发〔2018〕10号),经调整明确岗位的干部,要按照规定时间和工作要求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到岗履职,保证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三、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监督检查

坚持从严监督查处,始终保持严肃纪律的高压态势。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聚焦问题、全程跟进、铁腕执纪、严肃问责,坚决维护工作纪律权威。组织部门履行直接责任,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把严肃届中调整纪律、加强届中调整风气监督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紧盯关键环节开展监督,加强分析研判,做到有的放矢、精准监督。拓宽监督渠道,注重发挥师生参与监督和纪检委员贴身监督作用;强化监督措施,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从严从快查处,对监督中发现和反映违反届中调整工作纪律的问题和实名举报,及时处置、优先办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对受到不实举报的不影响提名使用,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予以澄清,对恶意举报和诬告陷害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始终保持对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狠刹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届中调整工作环境,维护学校良好政治生态。


监督举报电话: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机关:22866053

党委组织部:22866051

举报邮箱:hdjw@henu.edu.cn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机关 党委组织部

2021年6月4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