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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规划项目及开展2020年项目绩效自评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刘旭阳

校各单位:

近日,省财政厅发布通知,要求启动编制2021-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三年支出规划,新增编制2023年支出规划,2020年已向财政部报备的2021年和2022年支出规划不需申报。同时对2020年度获批建设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撰写自评报告。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学校从教学实验平台、科研平台和实践基地、公共服务体系等方向,组织开展2023年支出规划项目申报,“一流”学科建设相关资金三年支出规划单独编列。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一)建设单位在确定具体项目时,平台类应体现支持重点、突出内涵建设的要求,公共服务体系类应体现学校层面共享共用的原则。所选项目同时还应具备一定的基础建设条件。

(二)在资金使用上,专项资金要注重巩固本科教学基础地位,向教育改革和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倾斜,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三)项目申请书应当具体细化,包含项目现状、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建设内容、资金预算、进度安排等,做到立项依据充分、格式规范、内容具体、方案成熟等,确保项目申请质量。申报书中数字单位均统一使用万元,不保留小数点。

(四)绩效目标指标设置应指向明确、全面、量化、细化、合理、具有可操作性。项目实施周期结束后,应即时开展绩效自评。

(五)归口管理上,平台类项目由设备处统一组织,公共服务体系类分别由总务处、图书馆、信息办负责申报,生物学“一流”相关资金由学科处统一组织。

(六)申请单位可结合自身发展需要,任意选择一个建设方向,按轻重缓急原则填报一项。

本次规划项目申报将正式采用省级财政教育类项目库管理平台进行申报,只有通过省级部门专家评审后才能入库。对于因申报项目质量较差,导致入库项目金额低于实际下达预算额度的,省财政将按差额收回资金预算。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研讨上级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客观实际,认真编制项目申请书及绩效目标申报表等材料,提高项目编制质量。请各单位于2月26日下午5:30之前,将平台类、生物学“一流”学科的申报材料报送至相应管理部门进行初审,公共服务体系类报送至财务处审核,之后相关部门将集中进行项目评审;2020年绩效自评报告需于3月5日前报送至各管理部门。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及电话:财务处 高磊22863446

设备处 张俨娜23886210

学科处 王淼23399916

附件.zip

1.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支出规划项目申报材料

2.2020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财务处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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