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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评先奖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刘旭阳

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0届毕业生评先奖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5月14日—5月20日为各学院评选及公示时间,5月21日将公示无异议的评选结果报学生处。

二、评选项目及比例

1、评选项目:河南大学三好学生、河南大学奖学金、河南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和单项奖学金。

2、评选比例:河南大学三好学生的评选比例为毕业生学生总数的20%;河南大学奖学金获得者须从河南大学三好学生中产生,评选比例为毕业生学生总数的10%;河南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为毕业生学生总数的7%;单项奖学金不限比例,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

三、评选程序

1、公布评选信息

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院要通过公告栏、网络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将2020届毕业生评先奖优工作通知等评选信息向全体毕业生公布,确保宣传和动员工作到位,让学生人人知晓。

2、学院评选

遵循民主评议—学院评审小组审查—学院公告栏及学院网站公示三天的基本程序,确保学院评选工作规范进行。

3、报送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

学院将评先奖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获奖学生信息表(见附件2),单项奖学金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等纸质版材料,经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交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同时将上述材料(附件1、附件2、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hdxsglk@qq.com,(文件以“学院名称+毕业生评先奖优材料”命名)。

单项奖学金评选经学院初审后,学院将单项奖学金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交学生管理科复核,确定最终获奖等级及名单,原件复核后退回。

4、学校审批、公示与表彰

学生处将各学院报送的材料审查汇总后,在学校网站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无异议后,由学校予以表彰。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按照《河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奖励办法(试行)》(校发[2017]235号)的要求,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公平公正,确保评选工作规范进行。学生奖学金严禁以任何名义截留使用。

2、责任人须是负责本次评先奖优的辅导员老师。责任人的职责是负责本学院评先奖优有关信息审核和报送,并承担相应责任。

3、毕业生评先奖优工作是加强毕业生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毕业生中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评先奖优对学风校风的促进作用和对在校大学生的示范引导作用。

附件.doc

附件1:2020届毕业生评先奖优情况汇总表

附件2:2020届毕业生评先奖优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Excel表)

附件3:2020届毕业生单项奖学金学生信息汇总表(Excel表)

附件4:河南大学三好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学生处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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