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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刘旭阳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高〔2019〕431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度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岗位制度实施办法》(豫教高〔2017〕124号)有关要求,围绕我省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学科建设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突出“高精尖缺”导向,与我省教育、科技和人才规划结合,与国家、省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结合,与创新平台和创新基地建设结合,与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新兴交叉学科建设结合,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在省优势特色学科、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优势明显的新兴学科中设置省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岗位。岗位设置应明确重点突破的方向和研究任务。

二、人选条件

1.特聘教授、讲座教授人选应符合《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岗位制度实施办法》(见附件)规定的基本条件。

2.特聘教授人选的年龄要求为:截至2019年1月1日,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7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61年1月1日后出生)。讲座教授人选年龄不限,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3.已获聘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原“千人计划”、“百人计划”等重大人才计划,聘期内不再申报河南省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4.非现任校级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如为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须本人写出书面辞职保证书,报请学校党委同意,如其聘任为省特聘教授即免去其职务。

三、工作要求

1.加大引才力度。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人才规划,积极采取措施,通过直接招聘、师生传承、学术交流、专家推荐等多种渠道,重点从校外引进省特聘教授、讲座教授。直接从校外引进及近三年回国的人选不少于推荐人选的50%。

2.严把人选质量。本次申报不限定名额。各单位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招聘遴选条件,严把人选质量条件,切实做到优中选优、宁缺毋滥。不得连续两次推荐同一岗位候选人,两次未通过评审的岗位候选人原则上不再申报。要增强人才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对推荐人选学术道德、职业品德等方面的考察,做好引进人才过程中的法律、商业等风险评估、预防和处置工作。同一岗位只能推荐1名人选。

3.严格推荐程序。申报候选人要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空项、漏项。推荐单位应组织相关专家或校学术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遴选,择优推荐。省内高校之间原则上不得选聘,如确有必要,申报学校需经候选人所在学校书面同意。

四、材料报送

需要报送的材料包括:

1.单位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候选人推荐报告1份(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1份。

3.单位党委对所推荐候选人政治表现、师德学风等情况的书面意见1份,电子版1份。候选人如为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须本人写出书面辞职保证书,报请学校党委同意。

4.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1份,电子版1份。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讲座)教授候选人基本信息表1份,电子版1份。

5.候选人推荐表和附件材料每人4份,附件材料包括证明材料和论文著作两部分,装订成册。请按照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整理。电子材料转化为PDF格式文件,并需候选人登陆人才强校网络平台(网址:http://rcqx.open.ha.cn/)进行上传,填报时间:11月11-15日,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6.报送相关材料时,若涉及保密信息,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规定,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

四、报送时间

各单位务必于2019年10月28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送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办公室(金明校区行政楼612室)。

联 系 人:焦 凡 张学亮

联系电话:22112896(外线)

电子信箱:gccrcb@henu.edu.cn

附件.rar

1.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制度实施办法

2.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

3.河南省高等学校讲座教授候选人推荐表

4.2019年度学科领域分组目录

5.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讲座)教授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6.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讲座)教授候选人基本信息表

7.申报材料要求

人 事 处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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