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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户口办理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刘旭阳

根据河南省公安厅有关户籍管理规定,现将2019级本科、研究生户口迁移的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河南省内生源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二、省外生源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凭《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 (带照片的那张) 原件、承诺书,由各院系新生辅导员统一收齐后,交至河南大学保卫处户籍室。(金明校区行政楼121房间)

三、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户口迁移证》上的内容必须用电脑打印,手工填写的一律无效。

2、《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带照片的那张)、《居民身份证》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必须一致。

3、《户口迁移证》上的所有项目不得涂改(涂改后需加盖户籍章),必须注明户口性质,公安部门户口专用印章必须清晰。

4、上述3项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5、金明校区(新校区)新生户口务必在迁移证有效期结束前一个星期交到金明校区行政楼121房间。

四、请在户口迁移证背面用铅笔写上本人联系方式。

(在未通知落户完毕之前请勿更换联系方式)

五、在9月10日前,由辅导员统一收齐后将《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带照片的那张)、并填写附件表格一式两份交到金明校区(新校区)行政楼121保卫处办公室.电子版发到20240126@vip.he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六、凡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口的学生,必须前往派出所办理开封市居民身份证。

七、特别提醒:请慎重考虑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如入学报到时选择不迁入,以后将无法办理迁入手续。

保卫处户籍室咨询电话:18338461211

附件1:xxxx级接收新生《户口迁移证》登记表

附件2:承诺书(自行下载填写打印)

http://bwc.henu.edu.cn/info/1069/1319.htm

河南大学保卫处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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