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做好2019年上半年精神文明建设奖发放工作,根据《河南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奖发放办法》(校党发〔2017〕72号)文件精神,校文明办将对全校教职工进行文明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在《发放办法》中明确需要提出考核意见的单位(具体单位见附件2),要认真对照文件要求,提出相关意见。
2.各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提出本单位教职工2019年1-6月份精神文明建设奖考核意见(附件3)。其中包括:请假(事假、病假)、旷工、非公派外出、受处分等情况,并注明原因及具体时间。志愿服务活动由校文明办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进行考核。
3.以上报送材料(一式两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于7月5日上午12点前报送至金明校区行政楼505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henuwm@126.com。联系人:柴芳,电话:22862669。
4.各单位务必严格把关、认真负责做好考核工作,对应该取消精神文明建设奖隐瞒不报的,经核实后,将依照《发放办法》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附件.zip
1.河南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奖发放办法
2.考核单位名单
3.河南大学教职工精神文明建设奖考核意见表
校文明办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