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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财政资金支付进度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刘旭阳

全校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强化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管理的有关政策和精神,按照《河南大学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管理办法》(校发〔2018〕26号)的要求,请加快以下财政资金支付进度:

1、2018年度财政结转资金8月底前须支付90%以上,9月底前支付完毕。主要包括“双一流”资金、优势特色学科、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协同创新中心专项经费、省拨专项-仁和食堂修缮项目、省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绿色低碳示范工程经费、基本科研业务费等科研类经费、高层次人才类项目和学校2018年安排的一次性专项经费等;不能按照时间节点执行完毕的项目,将按照上级财政政策和学校文件规定,收回并统筹用于年初预算安排的其他备选库项目。

2、2019年学校预算安排的校内预算经费和专项经费,按相关要求抓紧实施,加快支付进度。

财政资金的执行进度和执行效果,事关学校事业发展和资源争取的大局,请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紧迫性。已申报政府采购的项目,要加快招标进度;已签订合同的,要抓紧采购验收。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未按时间节点和进度完成财政资金支付任务的经费,将按上级有关政策要求执行。

联系电话:内线2290,外线22863446

财务处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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