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学校人才会议精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决定对我校“攀登计划”特聘教授、黄河学者、校特聘教授、师资博士后进行集中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对截止至2019年7月,聘期满3年的“攀登计划”特聘教授、黄河学者、校特聘教授进行中期考核;聘期满5年的黄河学者、校特聘教授进行届满考核。对师资博士后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对象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方法
1、考核方式
实行分类考核。“攀登计划”特聘教授、师资博士后由二级单位组织考核,学校复核。黄河学者、校特聘教授由学校统一组织考核。
2.考核内容
学校及二级单位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工作协议或聘任合同考核各类人才岗位履职情况。参加中期(年度)考核的人员,应对照聘任合同中规定的岗位目标和工作任务,总结汇报受聘以来的工作进展情况和已取得的成果,以及下一步工作的思路和设想;参加届满考核的人员,应对照聘任合同中规定的岗位目标和工作任务,全面总结汇报聘期任务完成情况。
3.专家组成
由二级学院组织的考核,考核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攀登计划”特聘教授考核组成员由国内知名同行专家组成,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考核组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
由学校组织的考核,考核组成员由学校统一安排。
4.考核程序
(1)被考核人汇报工作情况;
(2)专家提问和被考核人答辩;
(3)被考核人员回避,专家集中评议;
(4)专家组形成考核意见。
5.考核等次
“攀登计划”特聘教授、黄河学者、校特聘教授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师资博士后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三、相关要求
1.二级单位组织的考核,须于2019年7月底完成。考核时间、地点、考核方案请提前三天报人事处备案。
学校统一组织的考核,拟定于2019年7月10日左右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二级单位组织的考核结束后,将《河南大学考核登记表》(附件2)和业绩证明材料(附件3)报人事处复核,复核无误后确定最终考核等次。
学校统一组织的考核,各单位请于7月1日前将被考核人员《河南大学考核登记表》、业绩证明材料、汇报用PPT(8分钟)各一份,报送至人事处。
3.“攀登计划”特聘教授、黄河学者、校特聘教授考核相关材料报送至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办公室(金明校区办公楼612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gccrcb@henu.edu.cn。师资博士后考核相关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金明校区办公楼605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hdbhb@henu.edu.cn。
四、联系方式
1.高层次人才办公室
联 系 人:焦 凡 张学亮
联系电话:22112896
2.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胡 斌
联系电话:22199595
附件.zip
人 事 处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