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9 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技厅函〔2019〕37 号)、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 2019 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9〕136 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19〕263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科研实验室安全,健全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查找堵塞安全漏洞,提升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教学、科研的正常开展。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安全稳定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本次检查重点是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实验室安全机制建设与运行情况、实验室安全教育情况、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立情况及废弃危险品和实验室处理情况等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对于各级各类检查中发现的实验室安全隐患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不整改到位不销账。
二、检查方案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4月30日-5月10日)
1.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进行布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请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附件 2),组织对本校各类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
2.各相关单位应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形成自查报告。
3. 请各相关单位于5月10日下午5:30前将《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 3)报送实验室安全科(行政楼253),同时发送电子稿至:20170018@vip.henu.edu.cn。
(二)现场检查阶段
在各相关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实验室与设备处将组成检查组,开展现场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zip
1.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
3. 《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模板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4月30日